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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的增发,配股,发债等~~都属于再融资概念的范畴. [2]增发: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 [3]定向增发:是增...
公司投资新的项目,定向增发资产重组的规定,定向增发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其定向增发的项目是否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投资就要选择最具发展潜力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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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股东现金收购资产重组程序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 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种类股股东的同意: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最新非公开发行股份细则的第六条规定,发行方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按现行办法规定,现行办法及去年9月实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具体地,2016年9月8日发布的《上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超过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且超过50%,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要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才能实行。其收购发行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收购资产不得超过现有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的100%。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份对外收购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总部股本100%、收购资产主营收入、净资产、净利润等不得超过上市公司现有总资产、净利润等。同时定向增发和重大资产重组分别属于证监会里的不同部门负责,分别为发行委和并购重组委,对应的法律依据分别为《非公开发行股份细则》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份细则》主要管辖上市公司需要募集资金增发融资再投入项目或对外收购投资,融资发行股本不能超过现有总股本的20%,审核渠道与重大资产重组不在一个部门。《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管辖重大资产重组,能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本100%(控股股东地位不能改变,否则属于借壳上市),对于壳资源来说,其发行股份基本都是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来进行审核。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市公司通报有关信息,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披露。上市公司获悉股价敏感信息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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