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一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该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不属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有逮捕必要,才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案件,申请。检察院审查案件材料后,会做出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处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688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