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今我国的经济水平在不断地上升,随之,股票基金等高收益的投资理财方式也备受投资者的欢迎,有些投资者更是成立了私募基金,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规...
如今,中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因此,股票基金等高收益投资理财方式也受到投资者的欢迎。一些投资者甚至成立了私募基金。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管理规模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私募基金的资金进行募集的主体一般包括有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1.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对私募基金募集机构的法律规定有: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2、《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