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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注销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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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注销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要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流程和准备的材料如下:第一步、清算备案公司应开股东会成立清算组,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楚,将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连同公司营业副本、协议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第二步、公告在工商部门认可的报刊、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向社会通报注销决定。登报日期不得少于45天。第三步、税务注销公告期后,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股东身份证、发票、税控器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第四步、工商注销办理税务注销后,携带注销证明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会议决议、清算报告、公司的公章,到政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第五步、公章注销公司注销之后,应到政务大厅原备案的公安窗口办理公章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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