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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明确的鼓励或补偿生育三胞胎的政策。2、如果是第一胎,生三胞胎:不超生,不需要交社会抚养费。有关规定,请通过百度...
国家目前还没出台相关的政策给予三胞胎补助,但是各地政府是否有相应的补助,要看当地的政策,当地政府结合本地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三胎有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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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没有多胞胎家庭的支援政策,多胞胎一般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资金。个别地方的规定可以给孩子报酬。 二,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因为人口多,家庭人均收入相应降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申请获准后,就可以拿到国家补助。 三,家庭确实有困难,可以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区的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性救济补助。
目前没有多胞胎家庭的扶持政策,多胞胎一般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资金。民政部了解到的信息是,到目前为止,国家在这方面没有相关政策,民政部没有,国家计划和卫生委员会也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独生子女费支付标准: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国家计划生育一胎二胎有300元补助,三胎不但没有,还要交社会抚养费。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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