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现在这个湖北省实施行政强制法的,具体是行政强制法确立了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方式、行政强制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依法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具体理由如下: 1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
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的方法:询问执行人员是否报其负责人批准;检查执法人员是否超过两人;是否出示执法文件;是否履行通知义务;是否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
1、一般程序: (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2、特殊程序: (1)限制人身自由:其一,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其二,紧急情况当场实施的返回后立即报批(不是24小时);其三,不得超期。 (2)查封、扣押:其一,查封、扣押对象的“三个不得”: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不得、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不得。其二,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其三,期限:一般期限≤30天;最长期限≤60天(经过机关负责人批准,一般期限延长30天);例外期限,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除外期限,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不计算在内。其四,保管: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财产,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3)冻结:其一,实施主体需法律明确规定有冻结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其二,期限:与查封、扣押期限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冻结的例外期限只能由法律例外规定,行政法规不可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