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股权质押手续的程序为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权合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股权质押的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股权质押要办理以下手续: 1、质押双方订立书面质押协议; 2、质押双方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股权质押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人已浏览
9人已浏览
49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