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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标准有以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
1、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认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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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事故的赔偿有两个基本原则,以责论处原则和无过失赔偿原则。以责论处原则实际就是过错(过失)责任原则,事故责任人要按其交通事故责任大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事故责任大的,赔的多,责任小的,赔的小。负全部责任,承担100%损害赔偿,负主要责任,承担90%~60%损害赔偿,负同等责任,承担50%损害赔偿,负次要责任,承担40%~10%损害赔偿。侵权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才赔偿,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基本上也贯彻这一原则,但作为补充,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造成后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要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这就是所谓无过错赔偿原则,只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机动车属于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作业,容易对社会造成危害,这一规定也符合我国民法规定精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机动车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以责任划分: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责任。 5、无责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2、具体是否违法,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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