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对被劳动教...
可以向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坐牢的,若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可行性很小,双方通常是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男方服刑期间女方起诉离婚地点的确认标准如下:一般应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女方可以写好起诉状,向男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男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女方可以向男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服刑期间女方起诉离婚地点的确认标准如下:一般应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2,742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