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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限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
1、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不同的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不一样的。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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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证可享受不经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左右。(地方稍有变动)享受的补助:可以办理免费巴士乘车卡的孩子和本人大学、中等专业学校补助金,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其他优惠政策:1、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2、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3、残疾人凭残疾证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挂号费。持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的贫困,特困残疾人就医,县级以上医院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10项生活津贴标准执行分类保险政策%-30%增发;
1、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不同的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不一样的。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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