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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2.《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
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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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按照和解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读者张先生:1998年5月,我公司与一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我公司向对方提供货物,对方在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某建材公司收到铝材后一直未付货款26万元。2000年11月,该建材公司由于资不抵债,向法院提出,法院于2001年5月7日向有关债权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报债权。我公司于2001年5月11日接到了通知书,但由于当时事情多,将此事耽搁下来。2001年7月30日,我公司派人到法院申报债权,却被告知为时已晚。请问,我们的债权就没法实现了吗答:很遗憾,你公司的债权确实无法实现了。原因是你公司未能按照《》的规定,按期申报债权,因此被视为主动放弃债权。《企业破产法》第9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你公司未在接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申报债权,因此已无法再实现债权了。公司职工违法责任由谁承担读者毛先生:我是一家经营保健品公司的经理。我公司实行内部承包责任制,业务员按照销售额提留5%作为其工资及经营费用等,他们的违法经营责任自负。但业务员李某为扩大销售业务,以公司名义邀请一疗养所负责人一家旅游,所花的1600多元都由李自己支付。最近,工商局认为公司实施了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立案查处。请问:我公司要承担责任吗答:李某是依照其与公司所订立的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并以公司名义实施了这一活动,其作为业务员职责所覆盖的范围即是公司的当然授权行为,故李某为推销保健品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均视为是代表公司进行的,属于执行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由你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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