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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事实] 小华与丈夫是大学同学,在学校时即开始恋爱,毕业后他们迈入了婚姻的殿堂,一年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此后不久,一向体贴的丈夫突然...
有精神病的妻子可以离婚。婚姻自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 但妻子是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由于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前应先变更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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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由于离婚虽然可以使饱受痛苦婚姻折磨之人从围城中解放出来,但却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我国法律对人民法院依国家强制力判决离婚规定了较高的“门槛”———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过努力还有可能挽救,法院一般是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感情不和分居满3年、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等十几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从你反映情况可知,你丈夫在你们婚后不久即患上精神病,且经过多年的医治也没有好转,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完全可以认定你俩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你俩离婚。在起诉时,你需要将你丈夫多年来求诊的病历资料和医疗发票等重要证据提交到法院。另外,在起诉状中,应将你丈夫的父母列为他的法定代理人,以便法院通知他们作为你丈夫的监护人出庭应诉。
丈夫患精神病妻子能否提出离婚 案例介绍 刘某(男)胡某(女),1996年8月双方登记结婚。登记前,刘某父亲告知胡某,儿子曾患有精神病。胡某当时认为结婚后,在自己的照料下刘某可以痊愈。但遗憾的是,婚后刘某的病一直没有好转,且反复住院,刘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得已,胡某起诉离婚,遭到刘父反对。法院判决:准许原告的诉讼请求。离婚诉讼中,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告在婚前已知悉被告是精神病患者,但在婚后,被告多次住院治疗,均未治愈。在长达数年的生活中,被告生活难以自理,并丧失了工作能力,使夫妻间难以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因此,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经调解无效,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一方有精神病也可以起诉离婚,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书,办理诉讼手续。1、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进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解除夫妻关系。2,相关规定:(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2)《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发送判决书的,可以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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