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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可提出商标异议: (一)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依照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申请复审...
可以在公告期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具体如下: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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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商标异议的途径是: 1、当事人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3、商标局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商标被抢注后在公告期间可以提出异议。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被该商标抢注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所以需要在公告期间内提出异议。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公告后3个月内可以提异议;即使商标注册下来,3年内他也可以提争议,看对方对此商标重视程度,因为不论异议或争议都需要费用。商标异议是指依照《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人为被异议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商标公告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那么异议的理由有哪些呢?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用的标志。 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驰名商标的。 2、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5条的规定,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3、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滥用地理标志,致使公众产生混乱的。 4、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 5、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标志权的。 6、初审认定的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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