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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对信托投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二十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
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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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性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把握以下几方面: 1、看经营者是否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表示的目的; 2、看经营者在客观行为上是否采取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 3、看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的事实发生。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经营者实施了欺诈性经营行为。在实际生活中,经营者实施的欺诈性经营行为的种类繁多,主要有: 1、掩盖商品质量中存在的瑕疵,销售或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5、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6、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7、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8、销售商品的重量或者数量少于该商品所明示的重量或者数量; 9、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的表示等等。
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制度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产权制度,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提。2、是摸清基本国情的重要举措。众所周知,家庭承包是从联产承包开始的,当时农村为了保证“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粮食等农产品,普遍存在以产量最高的农田作为标准田,其他的耕地采取折扣方式以多顶少,即1.2或1.5实际亩折扣为一标准亩,据此承包给农户。由此,导致承包档案资料记载的面积与二调面积出入较大,通过全面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助于将这些数据摸准搞清,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3、是赋予农民真正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财产权利,通过按《物权法》要求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能够依法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畅通渠道。
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第三条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四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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