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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
法人就是公司,您指的是不是法定代表人拖欠工资的企业,更换法定代表人并不影响企业支付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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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劳动行政部门命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支付期限差额部分的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企业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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