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是这样规定的,如果都离开家在外打工,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当地起诉离婚。如果在国外、监狱里,在你的当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起实施)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有出现以下情况,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才是原告住所地: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1、不一定。2、民事诉讼法22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3、民事诉讼法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28条,因侵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8人已浏览
1,559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