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在是一个法律社会,到处都禁止殴打人。在拘留期间,警察殴打人员将受到行政处罚,并严重追究刑事责任。被拘留人员互相打架的,将受到警告,严重增加设备。法律规定:《拘留条例》第二十三条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训诫、责令悔改或者使用警察设备:(1)吵闹、打架;(2)殴打、欺负他人;(3)故意损坏拘留财产或者他人财产;(4)预谋或者逃跑;(5)其他严重违反管理的行为。拘留所人民警察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般不会。如果被殴打,可以采取行动:表示抗议,记住殴打者的工作号码和面部特征;家属协助向主管领导投诉;如果以上答案不满意,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说明原因、经过、组织者姓名、特征以及部门主管领导信息。刑事拘留概念1。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2、刑事拘留的特点有权决定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在自侦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拘留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有权决定司法拘留。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二)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
1、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辩护人是可以会见被羁押人,即犯罪嫌疑人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