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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书寄往家里的时间一般是七天之内,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书即是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
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应当立即执行,没有具体时间的限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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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逮捕通知书的送达时间是: 1、24小时以内。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2、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多久的时间由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对于批准逮捕的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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