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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借款金额来决定。亲耐心看待下面内容,字字玑珠。——为您解答的是大同冯晓利律师,我的解答基于您的陈述进行的法律、经验分析,因为案件不是...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是“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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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2、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3、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4、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5、银行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6、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7、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二、银行借款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自然人的贷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币。3、借款的用途。借款合同中,必须体现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规定其借款的用途。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违背合同约定挪作它用。4、借款金额。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银行批准的借款指标。5、借款利率。国家根据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政策,对不同行业和贷款用途,本着区别对待、择优扶植、保证重点、既有鼓励又有限制的精神,对各种贷款规定了不同的利率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6、还款期限。借款合同中,应载明还款期限。借款方到还款期限时,应如数偿还本息。如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的,必须事先向贷款方提出申请,并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才能展期。未批批准的不得展期,应按延期付款处理。我国贷款限期,一般分为中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两种。7、保证条件。我国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件,主要采用物资保证的原则,由借款方提供生产经营范围以内的一定数量的物资或商品作担保。如果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资保证时,也可以贷款方同意,采取保证人的形式提供担保。如果借款人违约,但保人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可避免或减少贷款风险损失。8、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方运用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归还给贷款方。是一次结清,还是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应载明具体时间、归还数量等。9、违约责任。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违约责任,可促使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仲裁机构、法院、依法认定其违约责任。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借、贷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协商解决不成时,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还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者选择其一,明确于合同条款中。11、其它条款。借贷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关事项也应列入其合同中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做为其合同的条款并明确记载于合同中。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银行借款合同是指出资人直接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或通过金融机构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出资人从用资人或金融机构取得或约定取得高额利差的合同。以存单方为表现形式的银行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出资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用资人都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出资人将款项或票据交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给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或与出资人签订了存款合同,之后将资金自行转给用资人的,金融机构与用资人对偿还出资人的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利息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2)出资人没有将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而是根据金融机构的指定将资金直接转给用资人,给金融机构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或与出资人签订了存款合同的,首先由用资人偿还出资人的本金和利息,金融机构对用资人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出资人将资金交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给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或与出资人签订了存款合同,出资人指定金融机构将资金转给用资人的,首先由用资人偿还出资人的本金和利息。金融机构基于其过错,在用资人不能返还部分的40%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出资人没有将资金交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而是自行将资金直接转给用资人,金融机构出具了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或与出资人签订了存款合同的,首先由用资人偿还出资人的本金和利息。金融机构基于其过错,在用资人不能返还部分的20%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在现在市场中,普遍存在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情况,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本,属于提前履行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前归还借款实质上是不按照合同履行的行为,将影响到银行资金的利息收入计划。借款人应经贷款方同意并附一定的补偿金才能提前还款。 2、银行借款合同中明确借款人违约的责任。贷款行在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时应尽量争取按银行借款合同格式文本规定,不宜片面满足借款人的要求而随意更改。 3、其它约定事项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在银行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未有通知条款,应在其它约定事项中增加,“如发现借款人有违约行为要终止履行时,贷款方应在多少天内通知当事人。”的条款,以免借款方以贷款人未尽通知义务而提起抗诉、抗辩。 以上就是房贷银行借款合同的全部内容,在签订房贷银行借款合同的时候首先要按照法律要求确认房贷借款的主体资格;其次是借款合同的内容应由借款人填写,以防止合同的理解纠纷;除此之外,合同应明确借款合同的用途;最后还应该注意借款人提前还贷的注意事项。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ask.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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