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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条罪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或非法转让,转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5%以上20%以下罚款的情况特别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以下要件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本罪的主要要件是一般主体; 主观要件为故意,并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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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一般来说,案件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到达人民法院。而后,由法官对案件进行审理,充分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等材料,继而对案件进行裁判。裁判的过程就会涉及到对被告人进行量刑处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必须是通过合法的程序来完成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那么将会构成我们国家《刑法》228条所规定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立案条件: 1、非法买卖5亩以上基本农田或10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 二、违法所得超过50万元的; 3、因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受到行政处罚后再犯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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