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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办理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
工伤认定的程序怎样的?一、申请登记二、审核三、受理四、调查核实五、行政决定六、送达,工伤认定的情况:(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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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的申请必须缝合以下条件:1。受伤(死亡)是本市注册用人单位的员工;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3。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应当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者省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诊断)。工伤认定申请程序:1。工伤保险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发出收据收据。材料不均匀的,应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2、材料基本收集后,工伤保险部门应当向用人单位发出事故处理通知书,检查有关情况。3、收到用人单位的书面答复后,工伤保险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核实后,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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