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招标代理合同交印花税的回答为《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
不需要,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要,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如果代理合同只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则无需缴纳印花税,不属于应纳税凭证。但如果代理合同具有合同性质,则代理合同为应纳税凭证,需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综上所述,企业签订的运输代理合同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涉及缴纳印花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8人已浏览
710人已浏览
494人已浏览
2,3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