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
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2、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2)法律后果不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5、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6、第一审程序的法律监督。《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纠正意见”。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诉讼中,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再审程序都是不一样的,并且法律中对具体的审理期限也是进行了限制,法官必须在规定的审限内对案件作出宣判才行。要是对此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时终止案件的诉讼活动。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决定暂时停止审理,在相关情况消失后恢复审判的活动。两者的原因不同。终止审理是指审理中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的情况,中止审理是因为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两者造成的法律后果不同。终止审理后,诉讼终止,不再恢复。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因素消失,就应该恢复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4人已浏览
49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