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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的判决是一审法院经过一些严格的审判手续,一般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除非一审法院的判决确实有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
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是否把握大,是无法确定的,只能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将民事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支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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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官将依法通知被告应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2、对一方以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的案件,法官可能会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开庭时间,若联系不上对方可能会适用公告送达程序,国内公告送达程序期限为60天,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确定开庭时间后,若对方依然不到庭,法官有可能会择期再开庭,再次送达,不排除再次公告送达的可能性,若开庭时间被告依然不到庭,法官有可能会缺席判决,准许您双方离婚,若孩子一直由您抚养,则孩子继续由您抚养,财产方面不会给您处理。
很多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或者干脆消失找不到了,于是就出现了想离婚的一方诉诸法律,但对方并不出庭的事情。发生这样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的,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开庭被上诉人应当出庭参加审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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