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一审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96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2,839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