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赔偿原则。严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得扩大或者缩小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赔偿原则。严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得扩大或者缩小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有: 一、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在侵害精神性人格权和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二、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责任原则均适用 在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案件中,即人身伤害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中,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责任原则都有其适用的余地。 三、适用特殊归责原则。
精神赔偿也叫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自然人的下列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性人格权。即俗称的人身伤害,具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精神性人格权。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信用权、性自主权(即贞操权,也就是俗称的性骚扰)。 ——一般人格权。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对于在目前立法中尚未得到确认的具体人格权,可依据一般人格权请求保护。 ——身份权。具体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人身权的延伸保护。即对死者的名誉、肖像、姓名、隐私、荣誉等人格利益,以及其遗体、遗骨的侵权行为,死者的近亲属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是能反映此类赔偿特色的原则,它有别于民法的一般原则。(1)适当经济补偿原则无论侵犯生理或心理健康权,其最终损害结果只有对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这种损害结果具有无形性,难以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相应的金钱赔偿价值。因而,确定赔偿数额不能适用等价赔偿原则。从性质上看,赔偿数额对于侵害人具有惩罚性,对于受害人具有补偿性,即对受害人的精神痛苦进行抚慰。适当即相当,是指赔偿数额不宜过高或过低。过高则使赔偿带有盲目性,过低则会降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2)必要的加处原则此原则是针对侵权人过错程度大,行为恶劣,对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较为严重这种情况的。它不必受适当经济补偿原则的限制。当然,采用此原则时,要能使侵害人承担得起,又要防止受害人不当得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此原则与适当经济补偿原则互为补充。(3)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是指从案件的实际出发,综合各方面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赔偿数额。在这些因素中有客观因素,也有当事人的主观因素。客观因素有:行为的手段、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尤其是侵害人的实际赔偿能力,诉讼当地的经济状况,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等。主观因素有: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认错态度及受害人的谅解程度。(4)个人负责与连带责任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侵害和受害人可以各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如果侵害人是两人以上,则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权行为人适用连带责任。但如果共同侵权人有一方是机关法人时,机关法人与其他共同侵权人不适用连带责任。这是由于机关法人赔偿金额来源于各级财政,具有特殊性。但除机关法人外的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仍适用连带责任。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根据各个侵权人在共同侵权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的大小、过错程度,结合其它因素决定,不一定是均等。(5)法官自由裁量权原则由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非常复杂,难以制定一个统一且具体的赔偿数额标准,因此,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必要的,但运用此原则应注意两点:一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必须有法律的授权;二是适用自由裁量权应受一定的限制,不能毫无限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