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善意乘坐是指汽车驾驶员同意免费乘坐汽车的行为。《最高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20条免费乘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因乘车发生事故受伤,如果受伤人员乘坐方车辆无责,受害人只能起诉对方车辆;如果双方车辆均有责,受害人应当起诉双方车辆,并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试乘,是汽车经销商的促销手段,具有营利的目的即为了增强汽车购买者的消费体验,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对于机动车试乘,其驾驶人一般是由试乘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二者系雇佣关系。本案中,受害人赵先生是在车辆试乘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伤害的,汽车销售4S店是提供试乘活动的服务者且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汽车销售4S店应当承担赔偿受害人赵先生的医疗费等合理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赵先生在本案交通事故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应当减轻汽车销售4S店的赔偿责任。
1、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比如明知肇事者没有驾驶证还出借车辆或者明知车子又问题而不修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交警通知你们去处理,主要是主持双方调解。你们先去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至于你所说的车辆保险的问题,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是必须购买的,否则车辆不让上路;车子是不是肇事者的,由交警一查询就知道。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綦江区具体条款如下: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727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