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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拿到入户卡之后就可以到拟落户公安局办迁入许可证,就是准迁证。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档案计划,生育证明。根据相关...
根据东莞市新的规定: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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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生入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为小孩办理出生入户时,需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和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人才入户类(包括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办理人才入户时,需提供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和户口簿;有随迁家属的,要一并提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申请人与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三)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类。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两个5年”入户,申请人符合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并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可申请入户我市,同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关系证明及入户地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四)投靠入户类(包括夫妻投靠入户、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此类户口迁移时,申请人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以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投靠人、被投靠人及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五)市内购买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及配偶的户口,可以迁入东莞投靠子女入户: 1、当事人的子女在东莞稳定就业满5年,并且有固定住所、社保参保年限满5年的,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户口可以迁入当地投靠子女入户; 2、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上述证件及证明,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五)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珠海市可根据经济特区人口发展的特点,适度控制落户节奏,对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入户渠道、扩大积分入户规模,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入户基本条件:申请入户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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