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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单位是有单方面选择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员工有四十二条情况的,应当等相应的情况消失才能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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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为止: (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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