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2.公...
与保险相关的一些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一)《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目前已经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只需申报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可,但股东必须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8人已浏览
825人已浏览
1,111人已浏览
7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