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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
借款合同到期,没有偿还借款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赔偿,但是双方同意续签合同,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需要赔偿。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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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借款续签是根据双方自愿前提下进行的,且没有合同法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没有给一方造成损失的,不存赔偿。
对于借款合同,还款后债务人应当收回,如果没有及时收回的,则可能会发生对方再次要求还款的风险,除非债务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还款了,否则就需要再次承担还款责任。
合同不到期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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