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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的办理一般需要在60天之内完成。 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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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安案件不会自动结案,需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一般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完成后才会结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案件最长结案时间为60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案件重大复杂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30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件重大复杂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30天。为查明案件进行鉴定,不计入治安案件处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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