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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款可以分期支付。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细阅了你的提问,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就股权转让协议本身而言,对方支付转让款的主要义务已经完成。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没有诈骗情况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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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本身是一次交易行为,交易的标的是股权,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取得相应的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是否需要支付对价,要看股权转让协议中就价格的约定,通常情况下对需要支付对价,相比较于原始出资金额,可以溢价、平价,也可能折价。当然,如果是无偿赠与的,则不要支付对价。如果目标公司亏损严重,也可能出现零价格转让,可视为不支付对价。
股权收购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是合法的,因为股权收购方也存在相当的风险。但是,一般而言,最后一笔款应在工商变更股东登记后合理期限内交付。不建议双方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期限较长,因为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不需要太久时间,一般而言,办理后对方就可以行使股东权了,所以还款拖延可能会对被收购方造成不利。 对于如何保证收购方履行协议,有三种办法可供参考:1,让对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的履约担保;2,让对方在工商变更后即支付全部价款;3,如果其不愿提供其他担保的话,可以以其获得的股权做股权质押担保。 对于能否退股的问题,虽然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规定,但是只限于几种特殊情况,对于企业精减,内部股份转让与第三方(非股东),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收购职工股权,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没有却并没有对第三方是否执行协议担保和其它有效约束其方法的情况并不适用。所以,不可以要求退股。
公司股东股权可以转让。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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