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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合法生育的,陪产假期间,享有工资或者生育津贴。根据《计划生育法》和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合法生育的,给予配偶一定天数陪...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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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休产假,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陪产假与产假实际享受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其中陪产假一般是男职工享有的,当然这也是男职工的合法配偶在怀孕生产的时候,男职工才能同时享有的。换言之,如果此时是情人、小三或者是女友怀孕生产的话,则因为双方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男职工不能同时享受陪产假,自然对应的福利待遇也是不能享受到的。而对于陪产假的天数,国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具体就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了。从一这点上来看,在不同的城市其实规定的给予男职工的陪产假天数也是不同的。
(1)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①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②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①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②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③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④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⑤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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