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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在境外交易的,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或者委托代理人向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转让股权的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如果非居民企业将其所持有的境内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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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如果非居民企业将其所持有的境内股权转让给境内的居民企业,则居民企业作为对非居民企业直接支付相关款项的单位,即法定的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履行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同时,境内购买此项股权的居民企业还应按照国税发〔2009〕3号文件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规定到税务机关进行相关报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办法规定,居民企业应尽量以履行扣缴义务在先,以免承担法律责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京地税企[2010]71号):三、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四、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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