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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才可立自诉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普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犯罪行为的情...
1、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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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实的证据。 4、起诉的主体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下列几种: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 六、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一)刑事诉讼法第170第六条规定的案件;(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知的;(四)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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