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存在招摇撞骗行为的,就可以认定为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一般三车连撞交通肇事罪责任认定的情况下,第一辆车没有什么责任,责任多半是在最后一辆车上,它得负责自己的损失和中间车被其撞到的损失,而最前面车的车位创伤如果是中间车先撞上去的则由中间车负责,中间车自己内部的损失也是由自己负责,如果是之前两辆车被没有碰撞,是因为最后一辆车撞上来导致三车相撞的话,那么此次事故全部的人身财产损失都由它负责。 当然,三车追尾责任认定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车祸的难以预料性,也不可能重新回顾一下车祸全过程,所以当看到三车追尾的局面交警一般是很头痛的,不好判断到底是怎么出现的交通事故,针对这样的难题,也有了两个具体的解决方案:第一种是依据车辆损失的情况,如果前面的事故比前面的眼中一些,那么前面车祸的损失都是由后面那辆车负责任,这种情况下,碰撞的严重度不是看谁损失的多,而是看看两车之间撞击的深度;第二种更为简洁直接,直接由后面的车负责自己的车头和中间那辆车的车尾。 在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时,主要是交警们对车祸现场进行调查考验,还结合周边的情况进行判断,最后交警们判断商量后得出结论,然后决定谁负责这场车祸的责任,作为中间的调节方,然后绕过三车尽量私下和平解决这件事情。
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463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