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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件被告可以这样举证: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果不想离婚,证明存...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收集可以推翻原告举证的证据,整理证据目录,一般有: 1、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没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没有实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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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作出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规范性文件。被告未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无相应证据。
一般情况下,案件开庭时,主审法官会先问原告,而后问被告,进行法庭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开庭时,法官一般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对当事人发问,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呢?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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