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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宣告无效商标将会对此采取行政罚款等相关的处罚措施。当然了,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之下,仍然销售这样的一种商标的商品的话,将会构成我们国...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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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有下列理由: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商标无效宣告与撤销,不存在任何关系,两者具有不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注册商标无效是指因商标注册不当,有关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或裁决,使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专有权视为自始既不存在的情况。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撤销已注册商标的制度,有时也简称为商标撤销。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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