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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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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谈谈入室盗窃的量刑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一般盗窃需要犯罪数额,但入室盗窃没有犯罪数额的要求。只要实施如实盗窃,就足以认定为入室盗窃,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的发票,其巨大起点是250份。其它严重情节主要有:⑴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⑶逃跑作案危害严重;⑷累犯;⑸造成受害者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应急救援、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或盗窃国家二级文物。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的发票,其数额特别大的起点是2500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类似于严重情节的类型,只是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必须根据幅度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刑法修正案 (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入室盗窃是盗窃罪的一般情节,根据《刑法修正案8》的规定,如果有入室盗窃的行为,全部认定为盗窃罪,因此没有入室盗窃罪,入室盗窃只是盗窃罪的情节。因此,一般在有入室盗窃行为时,通常由一般盗窃犯罪处理,即给予行为者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管制、处罚金。格外要是入室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才会给予更重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产,金额大,或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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