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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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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财产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第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 1、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生效,所以这时反悔的话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自然无效,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2、签了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根据相关规定,在离婚登记一年内,如果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约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重新分割财产,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离婚登记超过一年的,无法要求重新分割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 3、已办理离婚登记,对于在离婚协议未处理的新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如果属于另一方隐藏、转移的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没有限制,随时可以请求分割;如果属于另一方已经损毁、变卖的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即丧失胜诉权。离婚三年后能诉讼分割财产吗可参考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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