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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出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规定计提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发票中金额栏合计数×17%。销项税额减去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等于应交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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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全国是统一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非试点地区2016年1月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可以打印版式文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相同。这意味着,电子发票可以报销入账。
建筑企业可以同时开3%和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建筑企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以及清包工、甲供材建筑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3%的征收率计税,当然是按3%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对于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的一般计税项目,则依照11%的税率计税,与简易计税办法可同时存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全部联次,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2、发票开出已认证情形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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