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你愿意和对方调解,可以与他调解。如果你拒绝调解,则不会调解; 2、不管你们是否调解,你都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后可以调...
执行和解,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二审法院可以不调解吗上诉二审可以和解,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二)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符合撤诉条件的,应予准许。
经法院调解后离婚的,如果没有提出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五、 六、七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可以和解。 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期限内,可实行履行和解备案制度。 有给付义务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进入法律文书确定的自动履行期,承办法官可以主动提示双方当事人,作好履行工作,能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最好,记录在卷,案结事了,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就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期限上、利息上、履行方式上、甚至标的额的履行上再协商,并制作和解协议,归入审理卷宗,附卷备案,但延长的最长履行期限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最后期限)2年的限制性规定。全面履行和解协议的,原生效法律文书不能再申请执行,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的,权利人仍可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已履行的部分可以抵顶。 生效法律文书逾期未被履行的,可实行执前和解登记制度。 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生效后,权利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必须先让承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才能去立案申请执行,在开具生效证明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可提示权利当事人是否申请执行前的和解,如果提出申请,方式可以是口头的,承办法官记录在卷即可,也可以是书面的,经承办法官联系义务当事人,告知其应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后果,但经双方同意,或者经一方请求,另一方认可也可重新达成和解协议,就权利、义务重新约定,包括履行的期限、利息、履行方式、标的总额等均可商定,但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申请执行的最后期限——2年。按和解协议履行后,把履行的情况入卷登记,按执行卷归档,收取定额的5元或10元诉讼费用,可权叫作登记执行费。该司法行为可称作执前和解程序。这种收费非常低,有别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再进入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人已浏览
654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4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