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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提出的解除劳务关系有无赔偿的问,劳务合同不适用劳动法,无权要求经济补偿,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提供劳务是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提供劳务是属于雇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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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单位提出要跟你解除劳务关系,那么你可以获得如下补偿:工伤医疗待遇 1.医序、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工伤伤残待遇 1.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此项估计你没有)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按本人工资的9个月发给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实施。辽宁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七级为12个月平均工资,八级为10个月,九级为8个月,十级为6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月工资计算,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七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个月本人月工资,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到手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不是按照这个来的。停工留薪期以医院出具的休假单为准。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必须提前1个月或支付1个月工资才能与员工解除劳务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建议你将解除劳务关系的赔偿金额计算一下,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单位不执行,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再不行可以民事诉讼。
解除劳动协议不需要补偿,但用人单位有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向社会提供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下就某一劳动和劳动成果达成的协议。一般来说,它是由独立经济实体之间的单位、公民及其相互产生的。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适用于合同法、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的调整,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调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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