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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未交社保,发生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
1、劳动者在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时出了工伤,由单位依法为其申报工伤和支付工伤赔偿。 2、单位需赔偿包括医疗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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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办理具体做法如下: 一、在网上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查出用人单位是在哪个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然后到该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用人单位的工商信息电脑查询单,要调取三份。 二、准备二名工友的证人证言,要一人二份共四份原件,要写在证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证人签名按手印,留电话,记住一定要按手印,劳动局要求特殊。 三、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证人证言一套、查询单一份、病例诊断一套、再写一份事故经过说明,到工伤认定部门填表申请工伤认定。由于沒有书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后,会出一个中止审理通知书,要求伤者先去确认劳动关系。 四、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证人证言一套、查询单一份等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填写仲裁申请,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过程中需要证人出庭。 五、确认劳动关系后,再回到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工伤认定部门会要求证人到场作笔录。 六、认定工伤后,携带工伤认定书、伤者照片、身份证等到鉴定机构鉴定劳动能力。 七、拿着劳动能力鉴定书找律师计算赔偿额及填写仲裁申请书,然后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工商查询单一份、申请书二份、劳动能力鉴定书、病例诊断、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再回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赔偿进行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单位没给交工伤保险处理方式: 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1、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超过1年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放弃自己的权利。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个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4、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办法(2010修订)》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1、劳动者在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时出了工伤,由单位依法为其申报工伤和支付工伤赔偿。 2、单位需赔偿包括医疗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在内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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