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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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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规划部门咨询农业用地是否符合上述规划。然后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向建设部门提交土地使用申请。然后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交土地使用预审申请,然后向建设部、环境保护局办理项目审批和规划手续。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交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国土资源局向土地使用单位发出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涉及农业用地转让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业用地转让审批手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道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业用地转让建设用地的,经国务院批准。
⒈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计划单列企业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⒊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⒋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用地。 ⒌需要征用基本农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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