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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就要终止合同的...
租赁合同超期,守约方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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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终止未到期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怎么赔偿,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确定。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就按照约定中的内容来执行,否则就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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