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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举证要证明债务是一方婚前的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
共同债务证明方式:当事人可以提供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涉及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图表达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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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民法上意思自治及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与离婚诉讼的特点一脉相承,即解决婚姻内部权利义务的分担问题,从举证能力方面来看,离婚诉讼当事人为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收入支出情况一般应当是知悉的,对是否存在举债合意、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举证能力上势均力敌。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其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即便一方持已生效的债务纠纷法律文书作为证据,也不能机械地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要防止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的举证一般可以这样举证: 1、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个人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 3、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一方违反法律支付的金钱赔偿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个人债务的举证一般可以这样举证: 1、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个人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 3、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一方违反法律支付的金钱赔偿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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