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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离婚的条件是(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
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取诉讼,不需要时间间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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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给,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不需要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等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男方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男方私自带走子女的,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孩子抚养权可以第二次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四)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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