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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 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法复[1994]10号) 你院...
1,要看他是否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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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未婚男女进行的自由恋爱是人人的自由的表象,没有领取结婚证之前与女子同居有了孩子,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双方都是成年人,在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发生关系并居住在一起,那么只能是受到道德的谴责; 2、如果该男子已婚而还与你亲友发生性关系并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对方涉嫌重婚罪; 3、如果该男子以结婚为由达到从你亲友处获得钱财等,那么该男子就涉嫌借婚姻为由的诈骗行为; 4、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你亲友已经怀孕七个月,那么如果终止妊娠(做人流)的话已经很危险,所以你们应当正确对待这件事情,如果终止妊娠的,在医院的费用以及你亲友的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等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决定生下这个孩子,那么你亲友的住院费等在医院的花销均应当由你亲友和该男子共同承担,并且该男子应当支付你亲友分娩期间及分娩后一定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生育期间的交通费等费用的一半; 5、如果你亲友分娩,那么分娩后孩子应当由你亲友抚养,因为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因此,你亲友抚养孩子,该男子应当支付抚养费; 建议你们多方面的了解情况,并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无法继续或者无法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只能等待以后你们自行处理该问题后再进行(或通过诉讼途径)处理。
从你以上简单叙述中难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丈夫对于孩子,如果情节恶劣有可能涉嫌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至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因被遗弃而沿街乞讨流离失所生活无着的;因遗弃而走投无路被迫自杀;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使被害人生活陷于危难境地;遗弃手段是否恶劣的);丈夫对于妻子,要看具体情节判定丈夫是否构成重婚罪(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您的描述,男方是已婚的,如果她和未婚的女方又进行了结婚登记或者虽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男方虽然与女方生育了子女,但是没有与女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以夫妻名义对外交往并且使得周围的人也误认为他们是夫妻的,那么不构成重婚罪。对于女方也是一样,女方虽然是未婚者,但是如果女方明知男方是已婚的,还与男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那么女方也构成重婚。但是如果有证据据证明女方是遭受男方欺骗,之前确实不知男方已婚的,那么女方不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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